🏠 房屋稅全攻略 & 試算機
房屋稅試算機 (囤房稅2.0版)
輸入持有戶數,系統將依照「全國歸戶」邏輯與縣市差異,自動代入預估稅率。
試算結果
*註:自住優惠稅率(1.2%或1.0%)需「實際居住且設籍」。非自住住家稅率(2.0%-4.8%)依各縣市自治條例為準,本試算採用財政部基準模組估算。
房屋稅重點字卡
基礎概念篇
納稅義務人
房屋所有人(房東/屋主)。若是典權人則為典權人。
課徵期間
前一年 7月1日 至 當年 6月30日。
繳稅時間
每年 5月1日 至 5月31日。
計算公式篇
應納稅額 = 稅基 × 稅率
稅基 (房屋評定現值)
這不是市價!是政府算出來的。
公式:核定單價 × 面積 × (1 – 折舊率 × 經歷年數) × 地段率
*現值通常在每年稅單上可以看到,會比市價低非常多。
稅率速查篇 (2.0版)
自住 (全國單一且設籍)
1.0%
需本人/配偶/未成年子女設籍,全國僅1戶
自住 (全國限3戶)
1.2%
公益出租/社宅
1.2%
非自住 (囤房稅)
2.0% ~ 4.8%
依全國總戶數 & 縣市分組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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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稅黃金策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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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現值 10 萬元以下免稅
若房屋評定現值低於 10 萬(部分縣市有調整),且供住家使用,免徵房屋稅。不用浪費「自用住宅」名額在這種房子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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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
自住優惠名額 (1.2%) 給高價房
全國自住限 3 戶。請把戶籍遷入「現值最高」的 3 間房子,享受 1.2% 稅率。現值低的房子若超過 3 戶,讓它被課囤房稅比較划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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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
善用公益出租人
若有多餘房子出租,加入社宅包租代管或成為公益出租人(房客領租補),稅率直接降為 1.2%,且不計入囤房戶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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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與答
Q: 我有4間房,怎麼算稅率? ▼
如果你 3 間自住(設籍)、1 間空置。那 3 間算 1.2%,第 4 間會被算成非自住,依照該縣市的囤房稅率課徵(可能 3.2% 起跳)。
Q: 稅基(現值)去哪看? ▼
最快的方法是看去年的房屋稅單,上面會有「課稅現值」。如果房子剛買,可以看權狀或不動產說明書上的移轉現值估算。
Q: 全國單一自住 1% 的條件? ▼
非常嚴格!必須全台灣「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」名下合計只有 1 間房,且有設籍、有實際居住事實,才能從 1.2% 降到 1.0%。(且現值不能超過一定金額,通常是豪宅除外)。